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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为一名未检干警,刘英严格践行“捕、诉、监、防”一体化的办案模式,将对未成年人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的方针和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、“少捕、慎诉、少监禁”的原则内化于心、外化于形,将帮教工作贯穿于每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公诉和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。刘英在办案过程中,不仅注重查明案件事实本身,还注重详细了解和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结构及家庭监护状况、成长经历、受教育状况、性格特点、兴趣爱好、交友等情况。通过剖析其犯罪原因,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、情节、监管帮教条件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,可捕可不捕的不捕,可诉可不诉的不诉,可以不判处监禁刑的,依法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量刑建议,以最大程度教育、感化、挽救涉罪的未成年人。刘英认为,每一个涉罪的未成年人都只是一个迷途的孩子,坚信只要我们多倾注一些关爱,多付出一分努力,就有可能多挽救一名失足的少年。因此,刘英带着爱心去办案,尚法柔情,不轻易放弃一个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机会。特别是那些主观恶性不大,有悔罪和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,鼓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赔偿损失、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,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。部分案件经该同志不厌其烦,多次从中协调,最终成功和解,为涉罪未成年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情节,也保障了被害人合法权益,化解了社会矛盾。对于那些因家庭原因导致犯罪的未成年人,刘英积极助力修复其家庭关系。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合理安排亲情会见,利用亲情的力量感化他们。刘英在案件办结后仍利用电话、微信等多种方式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人保持联系,鼓励和敦促其改过自新。
刘英通过办案发现,很多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法制意识稍强则不致犯罪。办理一个案件,教育一个未成年人,根本治标不治本。刘英配合科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。如面向社会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活动,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及原因,引导其自觉规范行为,让社会各界人士关爱未成年人、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。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,把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放在学校。在校园开设法治教育课,开展模拟法庭、禁毒教育、安全教育等法治讲座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,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刘英认真当好那块“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的砖”,做好内外沟通协调、材料撰写上报、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。撰写的《安岳县院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对象考入大学》、《安岳县留守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调查分析》被省院采用,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(2015-2017)》获省人大代表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肯定性批示。2017年初参与未检工作纪实片脚本撰写及拍摄,后该片被推送至中国网络电视平台播放。积极参与“法治进校园”全国巡讲团安岳站巡讲的接待筹备工作,相关信息获省院、高检院采用。成功举办“防治校园欺凌、护航未成年人成长”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为期一周的全省未检案件质量评查活动。进一步完善“青柠家园”未检办案区建设,打造“晓柠姐姐”形象品牌,为各级领导、兄弟院考察本院未检工作解说30余次。
作为一名检察干警,刘英时常提醒自己,常思贪欲之祸,常怀律己之心。牢记检察工作使命,恪守检察职业道德。坚持以身作则,在工作中,严格执行法规政策,不办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;在生活中,拒吃请、守廉洁,严于律己、清白做人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院有关廉洁从检的各项规定,把自己的言行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。
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,刘英将对未检工作的热爱倾注于未成年人,以期在青春路上用爱心与法律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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