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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安全 伴你同行——讲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小故事

时间:2020-09-17 06:48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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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暑期安全 伴你同行——讲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法制小故事

暑假往往是一年中孩子们最快乐的时候,但是脱离了学校的监管,反而比在学校更容易带来安全风险。溺亡、车祸、被骗……孩子暑期安全成了大家关心的焦点。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令人痛心,也为学生暑期安全敲响了警钟。在暑期这个学生意外伤害最高发的时段,怎么做才能填补暑期安全的“黑洞”,编织出一张有效的儿童安全防护网?这是家长、学校和社会都应重点关注的问题。——摘自《中国教育网》

平安快乐过假期,暑期安全不“放假”。为了使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,继校园安全篇之后,平度法院根据近几年来发生的真实案例,编写了本期暑期安全篇。

一、交通安全很重要,暑期出行切莫忘

交通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,暑假中,无论是在家还是外出,希望家长和孩子们仍要打起十二分精神,遵守交通法规,注意交通安全。

自行车和电动车是未成年人的主要代步工具。在这里,要普及一下与此有关的几个法律小知识: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;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,而且市区和城镇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准带人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骑车人还应对乘车人进行赔偿。至于摩托车、汽车等机动车,需要年满18周岁,考取驾照后方可驾驶。

案例一

15岁的熊大在骑电动车时,与在机动车道上步行的光头强相撞,致光头强十级伤残。熊大因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最终综合赔偿光头强12万余元。

案例二

高中生熊大骑摩托车载着同学熊二到市区玩耍,行驶至某路口时与转弯的光头强驾驶的面包车相撞,熊大、熊二均受伤,其中熊二左腿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。熊大因无证驾驶摩托车与面包车驾驶人光头强承担同等责任。除了光头强赔偿的之外,熊大最终被判赔偿熊二各项损失3万余元。

案例三

熊大熊二是同班同学。一天放学,熊大在熊二的央求下骑自行车载熊二回家。在路上与骑电动车的光头强迎面相撞,致熊二受伤,三颗牙齿冠折。因熊大违反市区骑自行车不允许带人的规定,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法院最终判决熊大赔偿熊二2万余元。

二、水火电气很危险,遇到之后要远离

案例一

放暑假了,初中学生小明中午吃完饭后,与同学小新、小磊、小毛、小华、小强相约一起到村里的废矿坑内洗澡。在洗澡的时候,小明突然腿部抽筋,大声呼救。小新赶忙游过去相救,但小明太沉,小新体力不支无法救起。小磊、小毛、小华见状,相继游过去救人,结果均溺水。小强跑回村叫人,当村民到达时,五人均已溺水死亡。

应该掌握的溺水救治知识

1

发现有人落水以后,先呼救,让更多人帮忙,并拨打急救电话;

2

如果溺水人离岸边不远,可以就近寻找绳子或竹竿把人拉上岸;

3

需要下水救人时,一定要大声告诉溺水者,不要惊慌,有人在救你;

4

营救时最好绕到溺水者的身后,千万不要迎面施救,以免被抱死。

溺水者被救上岸后,首先判断其状态,不同状态采用不同的抢救方法:

1.溺水者神志清醒,应陪伴溺水者,做好保暖工作,拨打120,及时送医。

2.溺水者昏迷,有呼吸有脉搏,清理口鼻异物,将其稳定侧卧位,呼叫120,检测呼吸脉搏情况,随时准备心肺复苏。

3.溺水者昏迷,无呼吸但有脉搏,清理口鼻异物,开放气道,人工呼吸,拨打120,及时送医。

预防溺水,家长的教育工作要到位

1.不要私自下水游泳,不要到水情不明的地方游野泳。

2.不要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,有同伴也不可。

3.下水前一定要做适量热身运动,用冷水擦身适应水温。

4.在水中不能互相打闹,不要贸然跳水或潜泳。

5.身体不适不要游泳;剧烈运动后尤其是在满身大汗、浑身发热的情况下,不可立即下水。

(以上预防溺水常识来源于中国安全教育网)

案例二

放暑假后,13岁的熊大参加了某辅导班,一天早上,他在辅导班楼房顶玩耍时,出于好奇,用左手抓握平房北侧边缘上的电线,当场触电手掌无法松开。幸而辅导老师及时发现,迅速切断电源,得以获救,但仍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:熊大左手被电击,大面积烧伤,表皮大量脱落,构成六级伤残。

借这个案例,法官叔叔还要再次提醒同学们:如果发现身边有人发生触电,一定不要直接伸手碰触!应断开电源并及时报警。

预防性侵

三、天黑以后慎外出,偏僻地方结伴行

2017年冬天的一个上午,张二蛋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某偏僻路段,遇见独自一人行走的11岁女孩小胡,遂心生歹意。他采用暴力手段将小胡捆绑后装进编织袋,用摩托车将其载至一平房内进行殴打,用酒灌醉后将其强奸,张二蛋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。

四、侵害不仅陌生人,熟人亲戚莫大意

实际上,大部分的伤害并非来自陌生人,而是来自身边熟人,包括父母的亲朋好友、周边邻居等。熟人更应该引起家长和孩子的警惕,没有父母带领,孩子不要单独到他人家中;父母不在家,不要擅自给任何人开门。时刻保持警惕,安全永远第一。

在这里,法官叔叔要告诉小朋友们:大人求助只会找比自己更强大的人,没有必要求助比自己更弱小的孩子,实在无法解决的事情成年人会拨打110。无论求助者的真实性与否,第一时间告诉家长或拨打报警电话都是最好的选择。

案例一

50岁的李大狼与8岁女孩儿小芊是同村村民。一天下午,小芊与同村的两个女孩路过李大狼家门前时,李大狼说自家院里的无花果熟了,邀请三个女孩儿到家中吃无花果。三个女孩对这个同村的“爷爷”毫无防备,进入其家中后,李大狼将小芊强奸。

案例二

一天中午,孙豺来到女朋友廖某家中,见廖某刚8岁的女儿小柔独自一人在家,正在浴室洗澡,便进入浴室以帮小柔洗澡为由对其进行猥亵。事后,孙豺见无人声张,“胆子”便大了起来。几个月后的某个中午,孙豺见小柔一人在睡午觉,哄骗小柔脱掉衣服后将其强奸。

案例三

2017年4月某日下午,马无齿将独自在村广场玩耍的9岁同村女孩小柳哄骗至家中强奸。

以上几个案例说完了,还需要强调的是,受害人在花季遭受摧残,给他们带来的是终生的伤害。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孩子,请不要在背后指指点点,“指责”他们的“不检点”。他们没有做错任何事情,是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毁掉了他们的青春。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,请不要再带给他们二次伤害。如果可以,请您不要过分关注他们,一视同仁,是对他们最大的关爱。

五、互联网,有风险;不乱进,

不乱看;慎聊天,懂安全。

网络是一把双刃剑,在方便人们浏览搜集信息的同时,也夹杂着大量有害信息,为不法分子打开了新的犯罪渠道,给未成年人带来危害。未成年人在上网时一定要注意不要乱进非法网站,不要观看色情、暴力影片,上网聊天时不要透漏个人真实信息,不能轻信通过网络结识的陌生人,不能孤身和网友见面,以免造成人身危险。

19岁的小白(女)通过QQ聊天认识了17岁的王豹(男),不久两人便“网恋”了。一天,王豹以谈恋爱为由约小白外出见面。他将小白带到某KTV,要求小白在这儿“上班”,小白当场拒绝。王豹便安排KTV的工作人员强行给小白化妆,逼迫她陪客人唱歌、喝酒。下班后就将小白拘禁在一出租屋内,并在出租屋内将小白强奸。期间小白多次想要逃走,被王豹发现后,遭到其殴打威胁。一个月后,王豹看管小白有所放松,小白趁其不备,借他人的手机联系家人报警后被解救。王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。

六、家庭暴力不可忍,报案自救是正道

给家长:

教育孩子不是简单的打骂孩子。每个孩子的个性不尽相同,适用的方法也应不同,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要用爱来教育孩子。打骂孩子不仅起不到教育孩子的目的,反而会对孩子产生心理阴影,甚至会伤及孩子性命,追悔莫及。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!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!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!重要的事情说三遍。

给孩子:

孩子,如果此时的你,正笼罩在家庭暴力的阴影中,不要再彷徨不安,首先你要记得,不是你的错,你没做错任何事情!保护好自己,告诉老师,或者向居委会、村委会反映,也可以向公安局、团委、妇联、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反映求助。如果你已无法行动自由,那么可以选择合适的机会及时向身边的好心人求助,或拨打110。

案例

11岁少年被亲生母亲失手打死

小军的母亲李某经常因琐事打骂他。一天中午,小军偷溜进网吧上网时被李某发现,暴怒的她追打小军至家中,然后继续用棍子殴打。小军夺门而逃,跑出大约400米的距离后,突然瘫倒在地,口中直流黄水。李某赶忙将小军送往医院,但此时的小军已全身青紫、呼吸停止、动脉无反应,被诊断为已死亡。11岁的小军,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
信息来源:平度市人民法院公众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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