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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说,九月政变(168年)和第二次党锢(169年)都是发生在刘宏元服(171年)之前;168年九月政变后,辅佐刘宏的太傅陈蕃被诛杀,其后朝廷任命胡广为太傅。而胡广又逝世于172年,此后因为刘宏已经元服,能够上朝秉政,所以不再设太傅的职位。 很多三国写手把九月政变当成第二次党锢的事件经过,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这次政变的结果并未出台禁锢党人的政策,而处理的仅仅是和窦武、陈蕃相关的人。第二次党锢是中常侍侯览与山阳郡督邮张俭两人的恩怨为导火索的。 更有甚者,还把这两件重大历史政治事件的责任推到刘宏身上,这更是不可取。刘宏虽然是皇帝,但是年纪尚幼,且没有真正秉政,所有朝廷大事都是太傅胡广以及朝廷官员一起商议的结果,刘宏只能负责在圣旨上盖章。并且中常侍王甫、曹节在此时的影响力也很大,例如在党锢政策出台之前,刘宏还问身边的曹节:“什么是党人?”而宦官们自然对党人恨之入骨《资治通鉴?卷56》:是时上(刘宏)年十四,问(曹)节等曰:“何以为钩党?”对曰:“钩党者,即党人也。”上曰:“党人何用为恶而欲诛之邪?”对曰:“皆相举群辈,欲为不轨。”上曰:“不轨欲如何?”对曰:“欲图社稷。”上及可其奏。。 胡三省对此事批注道:而诸阉以此罪加之君子,帝(刘宏)不之悟,视元帝(刘奭:音shì,西汉皇帝)之不省召致廷尉为下狱者(萧望之),暗又甚焉!悲夫! 此语中“元帝之不省召致廷尉为下狱者”的事是:刘奭的师傅(原任太子太傅)萧望之得罪了宦官弘恭、石显,他们便向刘奭进谗言陷害萧望之,刘奭听信并命廷尉查办此案,以为仅为查证而非入狱。话说刘奭七岁就被封为太子,在宫内生活几十年,当了两年皇帝竟然还不知道“廷尉办案是先将人犯逮捕入狱”的事《汉书?萧望之传》:时上(刘奭)初即位,不省“谒者召致廷尉”为下狱也,可其奏。! 以至于后来刘奭得知师傅在狱中时才明白真相。 胡三省把“刘宏批准第二次党锢”与“刘奭误将萧望之入狱”的事相提并论,并感慨,刘宏时期“暗又甚焉”!他竟然无视了原文明说刘宏才14岁(虚岁)的事实,且刘宏登基一年,尚未秉政;反观刘奭的事是发生在黄龙二年( 47年),此时刘奭年满27岁,执政已两年。胡三省却批评刘宏“不之悟”,真是强人所难! 总而言之:第二次党锢政策的出台,是以太傅胡广为首的朝廷官员与各派系政治博弈的结果,论责任,肯定与尚未秉政的刘宏无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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